公安局刑事拘留至少要拘留三天,公安案情简单的局刑久,也可以低于三天,事拘少拘一般需要持续14日。留至留多刑事拘留的公安流程包括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局刑久持拘留证实行拘留、事拘少拘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留至留多
一、公安公安局刑事拘留至少要拘留多久
刑事拘留的局刑久最短期限为三日,如果案件确实简单的事拘少拘话,也可以低于三日,留至留多一般的公安刑事拘留期为14天,最长期限的局刑久刑事拘留期为37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事拘少拘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什么流程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律师在线提醒您,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